第三屆第二次大會第十一次會議記錄:甲、報告事項;乙、審議事項:壹、民政類案件:一、省政府提議案:1.臺灣省政府檢送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區域乙案函請查照案;2.臺灣省政府檢送臺灣省舞場、舞女管理規則兩草案請審議案;二、小組報告案:1.議員陳俊宏等擬具魏清德請願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2.議員蔡鴻文擬具劉炳雲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3.議員陳彩龍等擬具陳成吉等請願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4.議員賴淵平等擬具高雄縣茄定鄉四漁會請願案報告書到會提請公決案;三、議員提案四十四件,人民請願案四件;貳、財政類案件:一、省有財產處分案:1.臺灣省政府函為據本省環境衛生實驗所呈報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九五號及懷寧街七六號省有房屋破爛不堪使用擬請准予標售乙案函請查照審議同意案;2.臺灣省政府函為臺灣土地銀行與臺灣銀行交換臺東鎮臺東段三○五號轉請查照同意案;3.臺灣省政府函為財政廳案呈臺北市政府函為林陳珍玉請設定地上權登記乙案函請查照同意案;4.臺灣省政府函為據臺灣銀行董事會呈以該行管有基隆市中濱段土地擬出售與七六九九部隊請核示乙案函請同意案;5.臺灣省政府函為據農林廳呈報前樟腦局嘉義辦事處經管省有土地與私有房屋交換乙案函請查照同意案;6.臺灣省政府函為據臺中市政府呈為張煥珪申請設定地上權登記乙案請查照核議見復案;7.臺灣省政府函為據交通處呈為公路局擬辦第一工程處第一、四兩工段坐落臺北市及新竹段址房屋及基地標售以所得價款另建新屋乙案函請查照審議見復案;二、小組報告案:議員賴森林等擬具臺北市古亭商場與古亭市場糾紛案調查報告書請公決案;三、議員提案;丙、臨時動議。